8月8日晚间,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*ST高鸿)发出关注函。
该公司当晚披露公告,称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《告知书》显示,公司通过参与、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,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,存在虚假记载,构成欺诈发行。公司的上述行为将触及深交所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5年修订)》第9.5.1条第一项、第9.5.2条第一款第(六)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。
深交所表示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深交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股票配资精选,深交所将对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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